公司注冊成立前產生的費用可以扣除嗎?
14078次 2020-03-31
近期,我在網上看到有網友提出這樣的問題:目前,我的公司還沒有完成公司注冊手續的辦理,但是在此期間已經產生了一些費用,是否可以用今后的注冊資金來抵除呢?

(公司注冊)
對此,我認為大家有必要去了解一下與之相關的法律。各位有所不知,企業所得稅法對籌建期確實并沒有具體明確的界定。根據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之日的期間。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具體一點來講,企業被批準籌建之日,一般情況下,其主要是指企業取得《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上注明的日期。公司注冊成立之日為工商營業執照上注明的日期。各位需要記住的是,這個時期發生的費用允許作為開辦費稅前扣除。但取得的發票上名稱應該是《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上注明的公司名稱。此處我想特別強調一點,如果發票上名稱與后來注冊公司的名稱不一致,除非能夠提供充分確鑿證據,證明兩個公司為同一公司,通常不能稅前扣除。
總之,大家在進行公司注冊時,需要提前去了解清楚關于工商與稅務方面的基礎常識。 如果對于公司注冊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前來咨詢,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導性意見。歡迎關一品財稅公司注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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